2月中旬,新修订的《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》对外发布,新条例将于3月1日正式开始施行,新条例规定,居民在广场跳舞若被认定为扰民,或将受到治安处罚。
广场舞扰民纠纷不断,多地出台法规予以规范
聊天看电视不如跳舞,走街串巷不如跳舞,打麻将斗地主不如跳舞……广场舞因为兼具“舒缓疲劳,强身健体”“邻里沟通,增进友谊”“丰富群众文化生活”等多重功效,俨然已经成为我国中老年人健身运动的代表。然而伴随广场舞的流行,与之相关的各种纠纷争执甚至冲突也与日俱增,高音炮大战广场舞,打砸音响,泼水放狗,甚至还有动刀子的,五花八门,让人瞠目结舌。
舆论沸沸扬扬,双方各执一词。为了加强管理,多地相继出台相关的法规和文件,从场地、时间、音量等方面为广场舞立规矩。
北京市即将于3月1日开始生效的《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》规定,那些在北京公共场所跳广场舞,播放音乐音量过大的人将面临重罚。
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政府从2016年规定,从晚上10点到早上6点,禁止在公共场所使用乐器和扩音设备跳舞唱歌。
西安市也规定从晚上9点到早上7点,也不允许在公共场所使用扩音设备,并将对违反该规定的个人处以200元人民币的罚款,对违反的公司处以500元人民币的罚款。
新规更要执法好,广场舞活动不能“任性”
此次北京颁布新规,正式向广场舞扰民活动说“不”,向社会昭示了政府对广场舞扰民问题的态度和治理决心。然而,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《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》等早就对社会噪音进行相应规定和处罚措施,广场舞扰民问题一直得不到有效的治理,并不是因为缺少法律,而是执法不到位---全民健身、老年人娱乐、群众文化活动的“正当性”,令执法部门在纠正和治理上投鼠忌器。
无规矩不成方圆。双方纠纷不断,各执一词,只能用法治的方式去解决这个问题。此次北京新修订的《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》再一次从法治的角度给出今后治理的强心针:虽然广场舞是正当活动,但只要声音过大,涉及扰民,就应该受到警告或惩处,不应纵容其行为。
各种新规下,刚性广场舞何去何从?
新规的出台,并不能抹去广大群众对广场舞的刚性需求,那么,各种新规下,广场舞将何去何从,大妈们如何在不扰民的前提下尽情的唱跳?
既然是刚性需求,舞当然还是要继续跳——在规定的时间,规定的地点,规定的音量范围内!或者,可以使用聚音宝广场舞神器,通过技术的手段,切断广场舞音量对周边居民日常生活的干扰,彻底清除扰民问题的病灶。
广场舞之所以扰民,其根源是音响声音大,对周边居民的日常生活造成了干扰,聚音宝广场舞神器的原理就是:将音乐声音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,超过这个范围,声音会迅速的衰减,不会影响到广场范围外尤其是附近居民区。
在居民楼附近,使用聚音宝广场舞神器,音乐声只在广场中一个特定区域内才能听见,附近的居民楼完全听不到,自然不会有扰民纠纷,大妈们也可以想跳就跳,不必担心被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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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场舞扰民的尴尬由来已经,此番聚音宝通过先进的技术手段去解决这个问题,或许也给有关部门一个思考:法治的手段之外,或许也可以借助现代技术的力量去解决广场舞纠纷。